7月12日下午5时许,网上流出一段视频,内容为两男一女用木棍在靖边县龙洲镇丹霞地貌景区红砂石上刻字,对景区造成了不可逆的破坏。随后,该视频被大量转发。靖边公安丹霞地貌警务室与龙洲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,下午6时许,在靖边县南大街市场附近将违法嫌疑人张某、刘某某、姬某某抓获。
经查7月8日,张某开车同家人、朋友一行7人到靖边龙洲镇丹霞地貌景区游玩。下午5时许,游玩至长咀景区后,张某、刘某某、姬某某用木棍在红砂石上刻字,同行人郝某某在旁边录像,并将视频上传到其微信朋友圈,后被网友关注并大量转发。张某、刘某某、姬某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,并对破坏景区一事十分愧疚,对此事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深表歉意。
张某、刘某某、姬某某3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63条第1款之规定,故意损坏名胜古迹、著名风景区,靖边县公安局对3人进行了批评教育,并依法对张某、刘某某分别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,姬某某因未满14周岁,不予处罚。
保护景区人人有责,人人监督,对于旅游不文明现象零容忍,必须严肃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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